SDoC,即 Supplier’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,设备供应商(注:该供应商必须是美国当地的公司)将对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,符合规定的设备需提供相关文件(如 SDoC 的声明文件)向公众提供证明。 SDoC 政策简化了之前繁复的 FCC 认证要求,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。
SDoC 政策措施如下:
1. 简化自我审批的程序。FCC 决定用 SDoC 形式替代现有的 FCC VoC 和 FCC DoC 。
2. 允许使用电子标签。 FCC 规定使用电子标签,所需信息须显示在产品上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产品上,如 FCC 识别号码和符合性声明。
3. 减轻繁琐的进口声明和要求。该命令不再需要向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(CBP)提交 RF 设备的美国进口声明,并对委员会规则进行修改,以澄清与进口设备相关的合规性要求。
4. 重新修订测量程序和澄清标准。该命令修改了委员会的测量程序,以简化和整合不同服务中设备的使用要求,使之更具灵活性。
该政策在公布之日即 2017 年 11 月 2 日起已生效,但仍有一年过渡期
过渡期内可选择继续使用 FCC VoC 和 DoC 认证程序;
过渡期前做的 FCC VoC 和 DoC 认证程序是始终有效的,如果产品有修改,则需重新认证;
通过 FCC SDoC 认证程序的产品将可自主选择标记或不标记 FCC logo;
SDoC 要求增加符合声明文件到设备随附文件中,符合声明需包含:美国当地供应商的名称、地址或联系网址等必要信息。
本次变更主要涉及如下4部分内容:SDoC中要求申请商提供在美国境内的责任方(responsible party)名字、地址、电话等信息,并且此信息对客户是容易获取的。
在新的SDoC认证程序下,产品上的FCC Logo不再是强制性要求。
欧盟CE认证 | 邻苯测试 | 卤素测试 | 加州65测试 | 食品可接触材料检测 | 5G NR CE认证 | 加拿大ICID认证 | 美国FCC-SDOC认证 | 台湾NCC认证 | 台湾BSMI认证 | 澳洲RCM认证 | 日本JATE认证 | 韩国MIC认证